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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人事代理制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入编遴选工作的通知

来源:人事处        作者:        时间:2020-10-12        点击:

各学院,各部门:

 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,经学校研究,决定在全校开展人事代理制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入编遴选工作。请根据《人事代理制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入编遴选工作方案》(见附件)做好相关工作。

  联系人:陈立群(18161829130,81896164) 刘  冰(13609268658)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 bet356体育娱乐官网网站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0年10月12日

    
附件

 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  bet356体育娱乐官网网站

  人事代理制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入编遴选工作方案

  

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根据《中共中央 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、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、教育部等八部门《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,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基本原则

  1.坚持辅导员聘岗基本条件,突出辅导员岗位特点。

  2.坚持与实绩贡献挂钩。

  3.坚持客观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  二、资格条件

 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招聘进校工作、列入《陕西广播电视大学bet356体育娱乐官网网站2020年各部门、各学院处级以下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方案》(陕电大人〔2020〕4号)规定的人员范围、已聘至学校全日制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的,政治坚定、业务精湛、实绩突出的人事代理制人员。

  三、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
  1.公布方案(2020年10月12日)

  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《人事代理制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入编遴选工作方案》。

  2.个人申报(2020年10月12日-13日)

  个人填报提交书面申请、综合性工作总结材料、《人事代理制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入编遴选计分表》(样表附后),征得所在学院书面同意后,通过学院统一报人事处。

  3.资格审查(2020年10月14日)

  由人事处、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按照辅导员任职条件和本次遴选资格条件联合进行资格审查。

  4.实绩计分(2020年10月14日-18日)

  根据个人工作实绩贡献等,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计分要求进行计分,由人事处汇总。

  5. 会议研究(2020年10月19日)

  以申请人实绩贡献为主要依据,校党委会研究确定人事代理制辅导员第一批入编初步人选。

  6. 人选公示(2020年10月19日-21日)

  将人事代理制辅导员第一批入编初步人选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

  7.报送审批(2020年10月22日)

  将经公示无异议人选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入编审批。

  四、工作机构

  成立人事代理制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入编工作组,主要负责审核申请人员工作实绩得分、提出入编建议人选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本方案未尽事项等。

  组长:刘  锋  张新华

  成员:梁文侠  古永司  苗晓锋  杨立军  王锋  张建设

  五、纪律要求

  1.申请人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,不得弄虚作假。

  2.申请人不得请托说情或以其他非正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。

  3.工作组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与任一申请人存在亲属关系的,应主动回避;申请人如有与工作组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亲属关系,应如实告知工作组。

  4.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,秉公办事,不得徇私舞弊,保证入编遴选工作公平公正进行。

  5.对违反纪律的申请人或工作人员,根据有关法规给予相应处理,同时取消申请人本次入编资格。

  六、其他事项

  1.人事代理制辅导员第一批入编计划11人。

  2.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、严重工作过失、重大责任事故的申请人,实行一票否决,取消入编资格。

  3.本次遴选结果(成绩)仅对本次入编工作有效。

  4.入编遴选过程中的各项工作(事项)对申请人与学校的现存劳动关系不构成任何变更。鉴于入编结果须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,学校在工作过程中将向上级主管部门积极进行申报,但不就入编结果向申请人作任何承诺或承担任何额外责任。

  5.人事代理制辅导员自获批正式入编之日起,须至少在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3年;并且累计在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不满9年的应达到9年,如不能达到要求,将给予出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,退回到人事代理制岗位。

  6.在工作过程中,申请人如认为有需申诉的事项,可向纪委、监察办纪检监察室书面具本人实名提出。

      点击下载人事代理制专职辅导员第一批入编遴选计分表